Sunday 5 July 2015

前個下雨天

兩個月了。

用鞋尖戳著柏油路上的水窪,我百無聊賴地發著愣。雨太大了,要是巴巴闖出去鞋子肯定泡湯了。上次下雨我都把自己關在家裡沒外出,那再上次呢?

記憶中前次下雨已是兩個月前了。


「對不起,我會遲到數分鐘!」還在捲頭髮的我給他發了個短信。
「不要緊。對了,好像說會下雨,所以我帶了傘。我還帶了口罩。」他如是說。
結果我遲了整整二十分鐘。首次碰面來說,我這個朋友還真算沒禮貌。
「吁,對不起!」我還裝作氣吁吁的。
「沒關係。」他溫柔的笑了,眼鏡後的雙眼瞇成兩條線。

我們在寺廟轉著轉著,聊起了貓咪。
「你也喜歡貓哦?」我問。
「是啊,養過兩隻,都是撿回來。有一隻在屋簷打瞌睡以後站不穩,就這樣掉下去死掉了。」
「嗄!就這樣就死了?!好可怕!」我杏眼圓睜,不可置信。
「對呀。」他淡然地笑:「就這樣就死了。」
「那會在北京養一隻麼?」
「應該不會,他會很寂寞啊,我都要上班不在家。」他說。
「是嗎?說不定有一隻小貓在哪裡等你養呢。可能沒能陪著你更寂寞呢。」我坐在石墩上如是說。
他只是笑了笑。

如果養一隻貓,可以對他很溫柔很溫柔,不是很好麼?


雨還是淅瀝地下著,就這樣下著。明明該是一點、一點的水,打下來不痛也不癢,可是滴嗒到肌膚上黏黏的。不擦,好久才乾;擦,只會擴散、吸收。我想起小貓溫暖的觸感,輕輕的蹭在臉上,多叫人滿滿地感受到幸福。然而感受過這份輕柔,到知道時將永遠只能緬懷時又該如何承受。


我們在胡同裡走著。
「你喜歡走路嗎?」他這樣問。
「什麼怪問題……但是我喜歡。我走路走得挺多的。你呢?」我有點納悶。
「我也常常走來走去的。」他漫不經心地說道。
「通常跟誰呢?」看他的樣子,應該是自己一個吧?
「自己啊。」

賓果!我就知道,我再一次為自己的直覺感到自豪。

「挺好的,自己一個。也不用遷就誰。」我是由衷這樣想的。
「我們回城裡去吧,快下雨了。」他看地泛著陰霾的天空平淡地說,然後像想起什麼似的補上一句:「對啊,自己一個沒什麼不好的。」
不是麼?假若只可跟道不同的人打交道,那倒不如自己一個,悠然自得。

我認識過一個人說,長大以後,回到家就只得獨自一個人了。
不是不可以,但沒有什麼心情力氣特地找人說話。況且很多時候,也不是有什麼事情必須和人聊,只是一些絮語和軼事。故意找朋友去聊,多費事。


我看著街上撐著傘的人們,不是啊,好像大部分都有伴。但誰又知悉在搭上地鐵和巴士以後,他們是不是一個人愣著;回到家以後,是不是一個人看電視發呆呢?


回到城裡,雨水放肆地流淌著。
「好冷。」我說。要不是兩個人擠在這把小傘下,或許會更冷吧?
這時一輛車駛過,幸好路邊的水窪不是很深,不然站在靠馬路邊的我不會只被輕輕濺到,而是整個人會被糟兮兮的水浸濕。
「嘩!」我大叫大笑起來。
「哈哈,為什麼你遇到不幸的事情反而會大笑?」他也笑了。
「額……以笑遮醜嘛!嘻嘻。」我擠出一個笑容。我這才想起,對啊,每每遇上尷尬的壞事我都習慣大笑起來,彷彿碰見了什麼賞心樂事。

我很喜歡下雨天,雖然我討厭天空突然哭起來。
我喜歡穿著適合下雨天的裝束遊走著。
被污水打濕的小腿、濡染著微酸的頭髮、纏綿著手臂肌膚的布料。
雨點拍打傘面的鼓動、塑料鞋擊破水窪的音調、水滴飛濺到玻璃上的弧度。
還有像香港的味道。

「笑什麼?」他問。
「噢,只是很喜歡下雨天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因為讓我想起香港的雨季而已。」我不禁微笑。其實不像,香港的橫風橫雨刺激得多。
「想家了?」
「也沒有啦。但偶爾想一下也無妨。對了,你想做什麼?」我不喜歡別人提及我思鄉。
「嗄?我們現在不是去喝啤酒麼?」他調過臉來。明明身高六呎,卻因為寒背而不比我高多少。
「我的意思是,想做的事情。將來想做的事情,工作呀之類的。」我解釋說。
「開個人攝影展吧。」支吾良久以後,他如是說。

噢對,他是攝影者。他喜歡拍人。陌生人。
而兩個月的今天,有好多講過的話都迷路了。明明在,但都被關在迷宮裡找不到出口了,可是,它們都不再需要被說出口了。
就像我想的一樣,不瞅不睬的人們之間說過的話,也就不再重要了。
雖然,我會記得,跟他共處過的這個下雨天,在我們還未看厭對方的那一天。
我會記得,他的存在那麼不容忽視,卻又如此如此的淡薄;他那麼的喜歡停佇在繁華喧鬧的地方,但只靜靜獨佔一隅冷眼旁觀。
我會記得,他就是這麼的矛盾地存在著,在這個城市,也在我腦海永遠下著雨的迷宮裡。


就像此時的天際,明明陽光明媚,卻又不吝嗇地揮灑雨粉。
我揉揉因為雨而站久了的小腿,祈盼著這場毫無預兆的過雲雨能早早收結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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