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 7 December 2014

痴線

發現所有關於感情的故事都在少不更事時寫下,字字都深陷在快要恥笑自己的邊緣,所以我決定寫些新的,讓十年後的我也好好開懷大笑。


話說小時候姨丈總會在新年時用電單車載我兜風,懷疑因而令我對電單車緊繫著情意結。從小到大都很喜歡坐電單車尾,現在收斂了點,但看見貌似很難開的重型電單車,總忍不住多瞥幾眼。

所以,我看見我家附近那輛寶藍Honda電單車時,我不住定睛細看。啊,對了,我其實對電單車一竅不通。我真的只是葉公好龍地喜愛著電單車。

「很酷的電單車!」我對剛停下、還坐在電單車上的他說。
他愣一愣,道謝。

「你是學生嗎?」那天心情幾好,所以想聊天。
他點頭,摘下頭盔,一頭稍長的捲髮,在陽光下熠熠生輝。「你呢?」
「是的。我才剛來這個小鎮一星期呢。」
他大概不知如何回話,只說:「很高興認識你。」有點悲涼的微笑,左嘴角上揚的弧度卻被疤痕輕輕的牽制住。

好奇怪的微笑啊。我想。

「這樣的,我有個不情之請……就是我很喜歡坐電單車尾,你可以載我兜風嗎?」
「噢。可以啊。」他輕皺著眉站起來,比我高很多個頭。「但今天恐怕不行。」
「沒要緊,那改天。我就住附近,你住這兒嗎?那應該會常常碰頭啊。」我想他只是努力地禮貌相對。
「不,我有個朋友……類似女朋友住這兒,我來看她。」
噢,怪不得,怕女朋友吃醋。
「是啊?那我不打擾你,下次帶我兜風啊。」我沒有想太多,只是希望多認識幾個朋友。
「慢著,那你的電話號碼是?」我轉身要走時,他叫住了我。
「噢。」我接過他的手機,叭噠叭噠鍵入我的號碼。

「我叫阿迪。」
「佳佳。」我們握手。
「再見!」
「拜!」我小躍步地回家了。

我不以為然,跟有女朋友的男生做朋友簡單不過了,不用猜心、不玩把戲,就只是單純地做朋友。

「你有INSTAGRAM嗎?」那晚,我收到了名迪的WHATSAPP。
「為什麼想知道?」好奇怪的人,不問FACEBOOK問INSTA。
「因為我想看看你的生活、你去過的地方啊(笑)。」
他拍的照片都不是人。大多是花烏蟲魚,也有建築物和山水。他看到的世界很美麗,我能想像他專注地看著一樣小事物的模樣。
「你拍的照片很美啊。找天帶我去那些地方走走?」我看到那些山谷的照片,好想親眼看看實物是否也如此令人動容。
「好啊。但叫上我的類似女朋友好嗎?不然她會吃醋的。(無奈)」
「什麼叫類似女朋友?」原來我當時沒聽錯,他是說類似女朋友。
「她是我最好的朋友。但半年前左右我們有過一些romance,但現在也不算是認真地交往。」我雖然不明白這關係有多糾結,但none of my business。
「最好的朋友加上女朋友,太美妙啦!當然可以啦,到時跟我說啊!(大笑)」

過了幾天,他說明天有空。
「那就明天吧。」我邊喝我的tequila dry lemon邊回。
說好了見面的時間和地點,他說:「你在做什麼?」
「在快樂木喝酒呢。」
「自己一個嗎?」
「不,和韓國朋友。」一看表,快十二時了。「快走了。」
「有人送你回家嗎?」
「還早,我自己走回去。她們都住得很近快樂木。」
「不,太危險了,給我十分鐘。」

我驚愣了。我跟他不過是萍水相逢。他那天才說怕女朋友吃醋云云,我還以為他是個拘泥於小節的男生,想不到如此仗義。

十分鐘後,他拎著他的頭盔出現在快樂木門口。
「嗨!」帶著三分醉意,我跟他輕抱了一下問好。
「你還好嗎?我今天沒帶後備頭盔不能載你啊。」他問道。
「哈哈沒關係,我沒醉到走不動啦。」不用獨自走二十分鐘回家,真好。

冬夜有點冷,我挽著他的手臂和他並肩走進夜色之中。






-待續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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